行程協商一致協議書
本人及同行人在報名時已清楚了解行程單所約定的行程內容及接待標準,關于酒店、景點、餐食、交通、自由購物時間等方面已在旅游包價合同中進行約定。雙方于出團前經過充分協商,對行程中的“自由購物活動時間”所要安排的具體購物商店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此協議書作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雙方承諾不能單方面違約。
旅行社保證協商約定的商店是合法商店,游客完全自愿選購,旅行社不能有任何強迫游客購物和強迫游客參加自費活動的行為。旅游者請根據自身經濟情況謹慎購買、理性消費,所購商品如非質量問題一律不予退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約定的旅游購物商店及自費項目內容如下:
安排日期 國家/地區 購物項目內容
(購物點名稱、商品特色) 時長 是否協商一致
第三天 吉隆坡 馬來西亞本地天然乳膠店 60分鐘 □同意 □不同意
第四天 吉隆坡 馬來西亞土特產購物店 60分鐘 □同意 □不同意
第五天 新加坡 本地藥油百貨專賣店 40分鐘 □同意 □不同意
第五天 新加坡 本地珠寶專賣店 60分鐘 □同意 □不同意
旅游者承諾:本人已認真閱讀了上述行程安排,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補充協議,本補充協議作為旅游合同的附件,與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注意事項:
1、 飛機上:航班座位編排按姓氏英文字母,座位如不在一起時,在飛機起飛后再自行調整。飛機起降及用餐時,座椅排背需放直。NO SMOKING即禁止吸煙,FASTEN SEAT BELT 即系上安全帶,非必要時勿隨意走動,為了安全請務必遵守。
2、 自由活動出外時請攜帶酒店名片以備迷路用,離開酒店前及返回酒店后知會工作人員。盡量不要和不認識的人講話。
3、 請勿在飯店內或房間外之走廊大聲喧噪或衣冠不整走動。退房時請將私人電話費、飲料費等個人消費至總臺結清,請勿擅取酒店內任何物品,若要留為紀念,請向酒店購買。游客在新加坡必須隨時保持環境衛生,隨地吐痰、棄物要被罰款 1000 新幣;在冷氣場所及公共場合不可以吸煙,去洗手間記得沖水,否則被認為違法,一旦罪名成立將被罰款 500 新幣;
4、 搭游覽車時,請注意車子公司名稱、顏色、車號,以免停車時找不到車子,請保持車內整潔,旅游巴士上禁止吸煙。約定上車之時間,請務必準時集合上車以免影響旅游行程。
6、 在行程當中,客人自愿放棄景點,海外地接社將不退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地址及聯系方式
地址:150 Tanglin Road,Singapore 247969
電話:(65) 6418 0246, 6418 0224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地址及聯系方式
地址:1st Floor, Plaza OSK, 25 Jalan Ampang, 50450 Kuala Lumpur,
電話:0060-3-21636815(分機號:102-106),21636814
團號:
游客簽名: 日期:
組團社代表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