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行程時間安排可能會因航班、天氣、路況等不可抗力因素,在不影響行程和接待標準前提下----
------經全體游客協商同意后,進行游覽順序調整,敬請諒解!--------
普吉島地接社:普吉泰華旅行社
聯系人:ZHANG JUNGAN 15361076491
地址:97/654 Anupasmanorom Chaofa Rd.,T.vichit,phuket 83000 THAILAND
入境須知
時 差:泰國時間比中國慢1小時。
換 匯:泰國貨幣單位為銖;兌換貨幣可在當地國家機場、銀行、導游處換匯(以當日匯為準);。
天 氣:泰國全年氣溫約27 -32℃,4-7月氣溫最高,約30-27℃。由于天氣常有變化,請各位出發前留意天氣報告。
必備物品:自備個人常用物品:薄外套、防曬霜、太陽眼鏡、雨傘、洗漱用品(毛巾、牙刷、牙膏)、拖鞋。
旅行服飾:應以舒適及輕便實用為主;全程可穿簡單夏天服裝、游泳者可自備泳衣,旅游巴士空調及晚間較涼,需準備長袖外套。備有游泳池,請自帶泳衣等用具;
攜帶物品:請提醒客人進香港時限帶19根煙;進泰時每人只能帶一條香煙;酒不超過一公升;超帶海關將沒收并重罰。
海 關:旅客可攜帶一般自用品入境,唯以合理數量為限。出入海關時,請聽從領隊之指示配合團體行動,以免與團體走散,影響出入海關之時間。
衣 物:泰國大皇宮對服裝方面要求較嚴格,不能穿無袖上衣、短褲、拖鞋。
電 壓:一般酒店采用 220 伏特及 110 伏特電源(兩腳扁插);
語 言:泰國通用語言為泰語,英語是主要的商用語言;
通 訊:中國全球通在泰國也可以使用;
藥 品:請團友自備暈浪丸、保濟丸、感冒藥、止痛片等常用藥物,以備不時之需;
游覽:
①請注意導游宣布的注意事項、集合時間、地點,認清楚游覽車的號碼,務必準時集中,以免影響行程及團員情緒;
②遵守當地風俗習慣,不要隨地扔紙屑、煙頭、吐痰;不要在公共場所、酒店、旅游車上吸煙,在旅游中注意安全;
③在旅游點和公共場所,注意自己的錢包及貴重物品,晚上外出最好結伴而行,安全第一;
④自費增加項目,以自愿為原則,客人可自由選擇,請您務必簽字確認,以保證您的權益。
游客水上活動的注意事項:
①再三聲明:只有您最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如孕婦、以及心臟病患者、高低血壓病患者、骨質疏松癥者、高齡者、幼齡者,或任何不適合劇烈、刺激性活動的病患者等,絕對不適合參加任何水上活動。如旅客隱瞞個人疾病或堅持參加活動而引起意外發生,旅客必須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及后果;
②搭乘船或從事水上活動時,務必穿上救生衣;乘坐快艇時,嚴禁坐在船頭前面的座位,以免脊椎骨受傷;任何船只行走時,請安坐在座椅上勿隨意走動,以免跌撞受傷;切勿將手或腳放置在船邊或欄桿上,以免夾傷或碰撞受傷;
③海邊戲水游泳時不要單獨活動,更勿超過海邊、海上安全警界線的范圍。
④快艇出海若人少我司有權選擇拼快艇或者為安全考慮會適當調整項目以代替。
安全:
①因季節性的關系,旅客到境外難免會有水土不服,導致腹瀉,請避免食用生冷食物、冰塊、椰子、牛奶等,盡量食用熟食,如有腹瀉現象請盡快告知當團領隊或導游,不要擅自亂服藥。泰國是一個禁賭、禁毒的國家,請勿在車上及公共場所聚賭(任何紙牌游戲均不適合)或攜帶、食用涉及違法的物品,一旦觸犯泰國的法律,個人將負起法律責任。請務必留意當團領隊或導游所宣布的集合時間及地點或所交代的注意事項,萬一走失時請勿慌張,速聯絡泰國觀光警察熱線1155,謝謝合作。
4、根據《旅游法》,行程過程中客人嚴格禁止離團(自由活動時間除外),如特殊情況必須離團,須與我司簽署離團聲明書,且離團過程中發生的任何違反當地法律以及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等問題,由客人自行承擔,我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旅游意外保險也無法承保離團時個人受到的人身傷害損失。
5、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地址:57 Rachadaphisek Road, Bangkok, 10400 Thailand 電話:02-2450088 傳真:02-2468247
6、香港或者泰國移民局有權拒絕孕婦入境(無論懷孕幾個月),參團時一定有留意!
《自費旅游項目補充協議書》
我本人已詳細閱讀了同旅游公司簽訂的旅游合同、本協議書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曉此次旅游的全部相關信息平等自愿按協議
約定履行全部協議并確認: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協議項目(或購物店或推薦自費項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參加購物或自費項目
的相關權益及風險對我進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經慎重考慮后,我自愿選擇并參加上述協議項目(或購物店或推薦自費項目),此協議
的簽訂過程旅行社并無強迫。我承諾將按照導游提醒自愿參加上述項目,并理性消費,注意人身和財產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
無法安排的,我對旅行社予以理解,雙方互不追責。
2、本人同意導游在不減少旅游景點數量的前提下,為優化旅游體驗,可根據實際
情況調整景點游覽順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協議為旅游合同的補充協議,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雙方簽字:
旅行社(蓋章): 旅游者(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